京保通(北京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提供各种安保服务,包括:商场保安、学校保安、场地保安、业务覆盖襄阳、武汉等地区
文章作者:京保通(北京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jckyxy.com 发布时间:2024-10-11
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人身安全,新修订的2024版本《保安服务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》北京市地方标准,从10月起正式实施。
保安员宜在50岁以下
定期进行心理测试
相比旧标准,新修订的《保安服务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》北京市地方标准,对校园保安的人员要求、装备配备、保安服务要求等方面均进行了具体的规定。
其中,在人员要求中规定:
保安员应依法取得保安员证,年龄宜在50周岁以下,能胜任学校保安服务要求并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保安服务公司应对保安员进行常态化心理健康监控,对在岗保安员,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具有资质的心理测试机构组织的全员心理测试,建立保安心理健康档案。

目前,北京全市共有注册保安员近30万人。其中,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员2.5万余人。
2010年,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工作实际需要,北京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《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》。但随着社会对校园安全的关注与要求的不断提高,急需修订与之配套的新标准。
保安员应第一时间制止暴力行为
值得关注的是,在此次修订实施的新标准中,对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面进行了细化。例如规定:
发现涉校、涉师生暴力行为以及师生异常举动时,保安员应第一时间予以制止。
在保安服务和相关情况的应急处置方面,新标准规定,高峰勤务时段做到最大程度配置执勤人员和备勤力量:
每个校园出入口最低保安数应不少于2人;
巡逻服务每班保安员也应不少于2人;
门卫、巡逻和安防监控室均实行24小时上岗。

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刘炜:高峰勤务时段,指的是孩子们上、下学的时间段。在这期间,上学、放学的孩子与接送孩子的家长、社会群众,以及过往车辆交织叠加,极易形成治安隐患和交通拥堵,因此我们针对学校高峰勤务时段保安服务工作,在地方标准中进行了明确。新标准还规定↓
遇有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时,保安员应:
依法采取必要措施,予以制止;
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,并配合做好后续工作。
遇有火灾、爆炸等事故,保安员应:
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学校保卫部门;
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;
积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;
做好保护现场工作。
发现涉校、涉师生暴力行为以及师生异常举动时,保安员应:
第一时间予以制止;
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。

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刘炜:这次修订也对校园安保的装备配备及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。比如,规定保安员应配备橡胶警棍、防暴盾牌、防暴头盔、防刺服、防割手套、自卫喷雾剂等执勤装备并规定了具体数量;同时也对技防标准进行了规范,比如,保安服务应与公安部门的警保系统联勤联动。我们之所以要进行这一系列的规范,就是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的万无一失。
图文视频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。
2026-05
工厂夜间值守一直是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,人力疲惫、监控盲区、响应滞后等问题常导致效率不足。面对这一现状,专业的襄阳安保服务团队需从实际痛点出发,通过科学规划和细节优化,逐步填补管理空白,提升整体防控能力。 夜间值守效率不足往往源于人力分配不合理。传统模式下,依赖固定岗哨和定时巡逻,容易因疲劳或重复动线形成疏忽。安保团队可引入动态轮岗机制,结合厂区布局调整巡查频率,避免规律性漏洞。例如...
2026-04
在日常社区管理中,不少业主会遇到门岗保安要求出示身份证的情况,由此引发关于权限边界的疑问。尤其对于襄阳物业保安而言,其职责范围是否包含查验身份证件,需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来判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除公安机关等法定机关外,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查验居民身份证。物业保安作为服务提供方,并不具备执法权,因此不能强制要求业主出示身份证。但在特定情形下,如外来...
2026-03
每天上下学时段,校园门口人流、车流高度集中,是安全风险易发的关键窗口。如何科学布防,直接关系到学生通行秩序与突发事件应对效率。作为一线守护力量,襄阳校园保安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符合规范、注重实效的站位与布防原则。根据教育部及公安部门联合发布的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》,高峰时段应实行“动态布防、分区管控”策略,常见做法包括:1.门岗值守(内岗)一名保安驻守校门内侧,负责核实访客身份、操作门禁系统、...
2026-03
案件:陈某2022年1月到某置业公司工作,某置业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2024年2月陈某从某置业公司离职,后于2024年3月申请仲裁,其中一项请求为要求某置业公司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。 问题:陈某的二倍工资诉求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?能否得到支持? 分析: 一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...